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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正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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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|
事项名称: |
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|
办理部门: |
计划财务处 |
办理时间: |
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(国家法定假日除外) |
办理地点: |
1.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(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);
2.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(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2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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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 |
029-86786645、029-86785043、029-68518787 |
投诉电话: |
029-86786667 |
办理时限: |
1.法定时限:120个工作日;
2.承诺时限:102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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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: |
不收费 |
办理依据: |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;
2.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11号)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;
3.《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》(足彩预测,足彩胜负彩比分令第4号)第第十七条;
4.《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市科发〔2008〕75号)第四条、第五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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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: |
1.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,要求企业注册地、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范围内。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项目需在西安科技企业和项目库进行备案;
2.产业发展类项目的技术领域需符合《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》确定的相关科技产业领域;
3.项目知识产权明晰;
4.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;
5.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项目,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;同一年度内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,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;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验收不合格的企业,按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;
6.除项目自筹资金外,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,并需出具承诺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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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: |
2019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|
办理流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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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西安市科技局 时间:2019-08-01 18:30: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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